博大國際智權身為專業服務機構,特訂定本準則,以確保員工受到尊重以及對商業營運對環境負責。本公司營運作業所有活動,都必須遵守該營運作業行為準則以及其經營所在地區的法律法規。除了遵守法律,更積極邁向國際公認的標準,以承擔更多的社會和環境責任。
勞工:
自由選擇職業: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,包括債務勞工、契約勞工、非自願監獄勞工、奴隸或人口販運。這包括不得以威脅、強迫、脅迫、誘拐或欺騙等手段,進行勞工的運輸、窩藏、招募、轉移或接收。所有工作應基於自願原則,員工有權在合理通知後自由離職。不得強制員工將政府頒發的身分證件(如身分證、護照或工作許可證)交給企業或仲介機構,作為僱用條件。
禁用童工:嚴禁在生產過程的任何階段使用童工。童工定義為未滿15歲(或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為14歲)、未完成義務教育、或未達到當地最低就業年齡而被僱用的人員。符合所有法律規定的合法學徒計畫除外。然而,所有未滿18歲的員工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。
工作時間:員工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長限制。
工資與福利:支付給員工的工資必須符合所有適用的工資法律,包括最低工資、加班費和法定福利等相關規定。加班工資應按照當地法律規定,高於正常工資水平。應及時向員工提供工資單或其他類似文件,詳細列明工資支付的依據。
人道待遇:公司的懲罰性政策和措施應明確界定,並充分告知所有員工。嚴禁任何形式的殘暴或不人道對待,包括性騷擾、性虐待、體罰、精神或身體壓迫,以及言語侮辱。同時,也禁止以任何形式威脅進行上述行為。
尊重結社自由與談判: 本公司尊重員工的溝通權利,確保員工能在免於報復、威脅或騷擾的環境下,就工作條件與管理層進行公開對話。
本公司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,包括性別、種族、社經階級、年齡、婚姻等。如果雇用外國員工,確保外國員工被招募依照輸出國和接受國的法律。
健康與安全:
本公司諾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等相關法律規定,除提供團體保險以外,另提供員工旅遊津貼、居家辦公機制,以建立友善家庭職場兼容環境及落實淨零排放公益政策。